按照《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》的相关规定,应当由中共江苏省纪委驻省经信委纪检组受理的党员、党组织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,违反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决议,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和其他败坏党风行为的检举、控告。
1、根据被检举、控告人的职务,实行分级办理。
2、有关具体规定详见《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》。
1、网上举报只是反映问题的一种途径,还可通过其他形式进行举报。
2、提倡署实名举报,署实名举报的请详细填写联系方式。
3、请如实填写举报表单中的各栏目。填写"举报内容"一栏时,力求详尽,对违纪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、地点、主要证据、涉及人员等要交代明确。标有"*"的为必填项目。
4、查询举报办理情况需密码和查询码,请举报人妥善保存。
5、为了保障举报人的合法权益,限制恶意的重复举报和垃圾信件,提高网上举报的运行效益,本系统限制每台计算机每天只能提交5封信件。